2020年3月5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《关于集中驳回“李文亮”等37件与疫情相关具有不良影响商标的通告》, 其中包括代理人“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”。截至目前,我司收到多方同行、好友关于“李文亮”商标代理情况的询问。针对各界关切,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隆天公司)特此澄清:隆天公司从未在河南省设立任何子公司、分支机构或关联实体,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与隆天公司无任何关联。
隆天公司是中国第七家获批准的涉外知识产权代理公司,自1994年成立以来,秉持“真诚共协作、凝聚同创新”的价值理念,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,“隆天”商标和商号已经在行业内具有极高知名度和良好美誉度。
此次疫情期间,隆天公司勇于承担社会责任,积极响应中国专利保护协会倡议,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工作者提供免费知识产权服务,紧急协助客户高效高质完成中关村管委会委托的抗疫设备“AI大场面人体发热筛查仪”发明专利申请。与此同时,我司的高级专利分析师就疫情中备受关注的抗疫神药“瑞德西韦”进行专利分析的原创文章《惊动了美国总统的神药“瑞德西韦”到底有多神》获得1.0万多的超高阅读量,被众多媒体转发。隆天公司以实际行动为夺取全面抗疫胜利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隆天公司始终坚持维护客户的正当合法权益,但对河南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申请“李文亮”商标的行为不予认同。对于该公司在经营中所可能存在的损害隆天公司商标、商号、商誉等不法行为,隆天公司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。
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2020年3月6日